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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仍然“在驾”?交警严查!

时间:2024-09-1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净化辖区路面交通环境,荆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江南

  当日16时许,执勤民警在岳宜高速南平收费站对一辆号牌为皖ADxxxR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袁某某只出示了行驶证、身份证,无法出示驾驶证。随后民警根据该驾驶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码,通过系统核查,发现该驾驶人的驾驶证为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状态。按照规定,驾驶证在暂扣、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

  在证据面前,违法驾驶人袁某某承认自己的驾驶证是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而且还未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对自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勤民警按照规定,口头传唤袁某某至江南大队接受调查。最后,江南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驾驶人袁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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