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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城发集团拟发行53亿元中期票据

时间:2023-10-2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10月24日,天津泰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初稿文件,10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对该期债券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函。

  该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人民币5.3亿元,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经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主承销商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关于天津泰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函》中,关于募集说明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做出以下要求:

  1、根据债务融资工具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工作机制,建议按照MH.2-2的要求进一步核实募集资金用途。

  2、鉴于发行人未披露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子公司是否具有实际控制力,对子公司的资金收支、人员任免、业务经营的管控情况等,建议按照MH.2-3的要求在M-5-5中进一步补充披露。

  3、鉴于发行人运营管理、技术服务、信息化项目等业务收入占近一年或一期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建议按照M-5-8的要求进一步补充披露业务模式。

  4、鉴于发行人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会计科目近一年或一期变化幅度较大而未充分分析原因;未按照MH.2-4的要求充分披露各资产科目中土地资产情况;建议在M-6-2中进一步补充分析上述内容。

  5、鉴于发行人未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有息债务、受限资产、 授信额度等情况,建议按照MH.2-4的要求补充披露。

  6、鉴于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不是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建议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设置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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