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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志爱野三姐妹这样理解正确吗?

时间:2023-11-03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在明朝,告御状绝对是个技术活,如果一个人真的拿着状纸,甚至空着手,往皇帝车驾里闯,准备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吐露情绪。那这个人基本上就可以领盒饭了。

  因为皇帝的侍卫会瞬间把他捅成藕,即使没被捅成菜,也会根据《大明律》中的《兵律》,被判绞刑……

  通政司,全称为“通政使司”,类似于今天的信访办(换成听不懂的说法是: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呈状以闻)。

  当年朱元璋曾颁布法令:只要老百姓有冤情,手拿大诰(大明的法典),都可以来京处理。不过,执行的结果把朱元璋恶心到了,成群结队的老百姓,千里迢迢地来京告状,老朱又派官员千里迢迢到地方查证,发现大部分案件都是在扯淡……

  如果在牢中没有遭到打击报复,毫发无损,而且成功排队等到了进京名额,那么就可以进京阐述冤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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