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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党组成员副职和非副职党组成员哪个“职位”比较大呢!

时间:2023-06-2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首先我们说一下什么是党组,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党组成员都是党员领导。

  那么,我国又实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对于保障政治稳定、加强民主监督、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在很多机关单位中,会有一定比例的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通常以副职为主。

  那么这些“党外副职”与“党员副职”一样,有相应的分管工作,在职责范围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第二类是行政机关的二级局或代管局的正职,比如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也是应急管理部部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是省司法厅的党组成员。

  第三类是省市政府本级中的秘书长,或者县级政府中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这个情况较少,但也存在)

  第四类是一些其他情况,比如高级别巡视员,这种常见于将要退休的副职干部,虽然不再担任领导岗位,但依旧在本单位工作。还有是一些内设机构的老资格,也可能会进入党组。

  不管是哪种情况,这些非副职党组成员都是所在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之一,依法参加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拥有投票权、决策权。

  对于第一类与第二类人员,非党组副职与非副职党组成员是差不多的,但要注意,党组会议,原则上由党组成员参加。但在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或研究部署工作,或讨论决定与其分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时,可以请非中共党员领导同志列席会议。具体列席哪些会议,由党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此,非党组副职领导,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和投票权。什么是“三重一大问题”呢?那就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也就是说,非党组副职领导,在业务问题上与其他党组副职领导没有任何区别,但在三重一大问题上有所不同,特别是干部任免问题,这属于重大中的重大,非党组副职领导是无法做出最后决定的。

  对于第三类与第四类情况,在业务问题上,非党组副职在分管领域是具有绝对话语权的,甚至有可能这些党组成员就属于副职的分管范围,但不管怎么说,一旦进入党组,在三重一大问题上的表决就是平等的,因此,在这方面大家就见仁见智了。

  总体来说,非党组副职领导与非副职党组领导的区别并不大,尤其是在业务层面,非党组副职领导的话语权甚至可能更大。但在三重一大问题上,非党组副职领导因为只有建议权,没有投票权,因此可能会略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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